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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领巾奖章方案范文 篇3

来源:赢讼法律网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活动公正、公平、公开顺利进行,特成立我校红领巾争章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乐碧云

  副组长:郎敏华、曹锋、於力、

  成员:詹曼、各班班主任、任课老师

  二、实施对象:

  我校所有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和已入学准备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少年儿童。(6—12周岁)

  三、争章设置

  本期争章活动分为三个实施阶段:低段(1—2年级)、中段(3—4年级)、高年级(56年级),每个阶段设置具体目标、分段目标。各年级每学期初由中队辅导员带领队员讲好基础章目知识,规范上好争章启动课,了解奖章的具体含义,明确每个奖章的获章标准。制定争章计划,各中队布置争章园地。

  四、章目设置(见附件)

  五、争章细则

  备注:每项要求分为A、B、C三个等级,至少拥有两个A才能得章。

  六、考章办法与要求

  1.各中队由中队辅导员组织成立以中队干部为主的红领巾争章评比工作小组,小组评选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活动步骤:

  定章。学校少工委统一规定本学期争章内容,各中队打印保存好“红领巾争章”考核表,中队辅导员为队员们解析奖章含义,明确获章标准和争章目标,然后各自制定争章计划,布置教室争章园地。

  争章。对照考章条件,通过学校少工委、大队部、各中队开展的一系列实践活动,引导队员们(学生)记录争章过程和感受。

  考章。量化评价,各中队队员评议、推荐,中队委员会研究,中队辅导员核准,公平、公正记录学生的争章情况。大队部分别在学期中、学期末对考章情况进行抽查并存档。此工作纳入学期中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考核当中。

  颁章。本学年各中队集中由中队争章小组核定,报请中队辅导员批准,举行颁章仪式,加强集中宣传,增强荣誉感。

  护章。下一学年后全体队员开始护章行动,大队部、中队辅导员、大队干部、队员们相互之间等随机进行抽查、考核等,若有不合格者取消所对应的章,又要重新争夺奖章。

  3.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红领巾争章优秀队员的示范带动、教育作用,为全体队员树立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激励全体少先队员的健康成长,加速成才。

  七、其他

  结合各年级争章目标制定量化的评价标准,构建以中、小队为主体的争评机制和辅导员、队员、家长等多方参与的评价方式。要充分运用奖章评价结果。各中队(班)要注重指导少年儿童记录争章过程、获章集章,为星级章评定提供有形依据。

  一星章:由学校少工委颁发。个人一星奖章要每学年从全部争章完毕的少先队员中,由中队辅导员带领本中队队员评选出中队个人一星章,比例为参与评选少先队员的30%(例如:中队有30名少先队员参与争章,这个中队一星章人数最多9人)学校提供奖状或实体奖章。集体一星章的竞选主要依据中队开展“红领巾奖章”活动实效、思想引领成果,获章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中队的30%。个人和集体一星章均每年颁发一次,在六一期间进行表彰。

  二星章:由江北区少工委颁发。二星奖章在一星奖章获奖的个人中产生,比例为不超过具有参评资格人数的30%(每班在获得一星章的10名少先队员中,最多推荐出3名可获得二星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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